【我为群众办实事】娄星法院为农民工解“薪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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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坚持标本兼治,优化市场环境,近日,娄星法院多措并举,为数十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让法治的光辉洒落在人民群众的心里。
湖南省某工程有限公司与娄底市某电动车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后,娄底某电动车有限公司至今尚余747万元义务未履行,与此同时,娄底市某电动车有限公司在本院另有数十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未执行到位,金额高达50余万元。2022年10月,两案均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两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对三方当事人均进行了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娄底市某电动车有限公司仍处于运营状态,遂立即将其名下厂房租金予以冻结,在一系列前期工作完成后,执行法官再次登门娄底市某电动车有限公司,向公司负责人详细释明相关法律后果,从公司长远发展的理、农民工血汗钱的情双管齐下,力求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两案矛盾,经过数小时的沟通协调,并综合当下疫情大背景以及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该公司负责人向执行法官表态,先一次性支付106万元执行款,后续款项分期偿还,具体金额另行议定。106万元到位后,因按比例分配,湖南省某工程有限公司将分走大部分案款,农民工血汗钱无法得到保障,执行法官综合实际情况,再度走上与湖南省某工程有限公司的沟通之路。经沟通,该公司同意率先支付农民工工资,2022年11月,仅历时一个多月,数十名农民工工资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圆满完结。
娄星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大背景下,市场经营主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面临困境,往往无法兼顾公司发展经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使得农民工工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在此情形下,做到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是尤为必要的。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和解、分期履行、以物抵债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经营主体与农民工之间良性循环,是今后执行工作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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