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样本|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 耒阳夯实清廉民政根基_重点聚焦
红网时刻新闻5月29日讯(记者 陈彦兵 通讯员 谢冬华)“救助政策完善了,对象认定精准了,办结时效提升了,办事群众满意了……”这是耒阳市民政局多举措规范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夯实清廉民政根基取得的重要工作成效。
自“清廉机关”创建以来,耒阳市民政局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以提升工作质效为抓手,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民生实事,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努力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培树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现场。
(相关资料图)
完善救助政策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耒阳市先后制定出台了《耒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耒阳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耒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耒阳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方案》《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不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优化社会救助程序,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优化审核流程
依据新修订的《耒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进一步简化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流程,缩短了审核、审批时间。入户调查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同步进行,家庭收入财产等困难情况清晰、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减少审批环节;开通湖南省社会救助APP应用手机移动端自助申请方式,实现困难申请“足不出户、一网办理”。优化整合受理、审核、审批各个程序步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审核确认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下,审核确认时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精准保障对象
坚持“凡进必核”原则,依托湖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及其法定赡抚(扶)养人进行户籍、车辆、不动产登记、工商、住房公积金、税务、财政供养等财产和收入状况进行大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同时,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已实现公安、人社、财政供养、工商、房产、机动车辆、住房公积金等13部门数据共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核对方式让被核对家庭的隐形信息“曝光”,弥补了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望、闻、问”评估的缺陷,有效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
救助监管有效
强化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督相结合。一方面,以“三湘护农”行动为主抓手,紧紧围绕政策落实及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清查“人情保”“错保”等违规问题,对不符合现行救助政策的坚决核减;健全近亲属备案制度,对村(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或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的,一律备案审查,防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畅通监督渠道,线上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监督平台持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工作动态、月度救助对象信息公开;线下建立社会救助长期公示制度,设置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宣传栏、社会救助公示栏等,将救助对象长期末端公示,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多种渠道救助
耒阳市因耒水而得名,在全市80多条大小河流沿岸形成的5061个自然村落,被当地群众称作“湾村”。耒阳积极推行“湾村明白人+社会救助”创新模式,引导“湾村明白人”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湾村明白人”地头熟人头熟情况熟的优势,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发现群众困难、主动帮助困难群众进行申请社会救助,让“政策找人”成为常态,努力做到急难对象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同时,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市30个乡镇(街道)设立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及时受理、转办、办理、反馈社会救助申请事项,对困难家庭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工作现场。
及时发放资金
社会救助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金额,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做好审核把关。社会救助资金一律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按月足额发放到户,确保第一时间将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2023年以来,耒阳全市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441户984人,特困供养人员178人;及时清退因家庭条件好转等不再符合城乡低保的对象546户1261人、特困供养人员204人。全力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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