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经验丨凤凰: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龙俊 吴东林 湘西报道
凤凰县廖家桥镇菖蒲塘村红色农家院以前处于长期闲置状态,村里在不破坏老房子风貌基础上进行了改造。在此就业的村民李霞说:“自小院开业以来,每天都有客人订餐。我们的服务员、厨师都是当地村民,所有食材都是老百姓自家种的,绿色又健康,也方便我们在家门口增收就业。”
这是湖南湘西州凤凰县成功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缩影。菖蒲塘村因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显著,被列为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资料图片)
菖蒲塘村红色农家院。
凤凰县作为第二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国试点县,坚持以“啃硬骨头”的态度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利用凤凰旅游市场优势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形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凤凰模式”。凤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得到了国家、省、州各级部门高度肯定并推广。
探索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
“一开始大家都还是有些犹豫,不过后来想着闲置也是闲置,还不如租出去咯。”阿拉营镇当地居民表示。通过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2022年,阿拉营镇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100万元。这些钱,都用于本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对于贫困家庭日常生活困难,村集体经济也能拿出一部分钱让其得到解决。“宅基地改革好呀,现在坐在家里就能赚钱。收来的钱又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大大提高,日子过得越来越舒心了!”阿拉营镇当地居民喜笑颜开。
老宅基地打造的拉豪森林主题民宿。
宅基地改革试点以来,凤凰县紧紧依靠群众,坚守改革底线,宅改实现全覆盖,构建了一套覆盖县、乡、村组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出一条完善乡村治理、强化基层建设、提升执政能力、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
凤凰县下发《凤凰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意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原则意见和本地实际,通过民主协商确定有偿使用的标准和方式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截至目前,以阿拉营镇、廖家桥镇、山江镇、吉信镇、竿子坪为主的17个乡镇已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和宅基流转收益470多万元。
形成宅基地制度改革“凤凰模式”
“从我们竹山村搞旅游开发以来,人居环境就得到了很大提升,收入也跟着提高了。我就想在家开个民宿吧,可以增加自己收入,也不用外出打工了。现在,我一年收入有五、六万元。同时我还售卖了一些农产品,我老公也在旅游公司务工,生活好了起来!”竹山村宜家乡居民宿负责人龙银凤说。
竹山村宜家乡居民宿。
凤凰县积极利用旅游市场优势,主动大胆创新,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三大模式”,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凤凰模式”,“品尝”了喜人的改革成果。
2022年,凤凰县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368宗56亩,实现旅游分红447.8万元;提供就业岗位457个,人均月工资2500元,村民工资年收入共1370万余元;传统村落村集体资源入股年收益达5—30万元;仅宅改参与的乡村旅游直接带动群众就业3000人以上,实现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探索完善相关制度 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下一步,凤凰县将继续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和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基础上,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安排和具体路径继续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和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基础上,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全县乡村产业的途径。继续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重点是在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规定标准的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的基础上,对历史遗留问题探索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实施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探索宅基地自愿退出机制,重点是落实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有关规定,探索退出宅基地的统筹利用政策。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重点是探索农民宅基地收益保障机制,规范集体宅基地收益管理和利用方式;探索农民宅基地收益保障机制,完善集体宅基地收益管理方式,创新集体宅基地收益使用方式。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开展抵押贷款业务,完善扶持保障,探索抵押物处置机制,健全风险保障机制。
对于凤凰县宅基地改革前景,凤凰县农经站站长杨敏充满了信心:“我们将对成功的试点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宣传推介,进一步探索创新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举措,释放改革红利,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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