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视讯!清风头条丨花垣县:紧盯“驻村”纪律 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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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 通讯员 吴宗桥 记者 王义正 花垣县报道

“青蛙养殖项目资金50万元,他借故放入其个人账户,进账第二天便开始挪用,之后通过东拉西扯退还一部分,剩余资金其在审计后迫于压力才予以退回。”近期,花垣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县直某单位驻村第一书记杨某某“挪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案”,在全县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中引起警醒。

经查,杨某某喜好网上盈利项目,利用驻村期间项目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保管之便,分期用于个人投资盈利,致使项目资金运作不畅。该县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中,又发现其还存在其他“挪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行为,今年8月,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杨某某立案审查调查,追回了违纪资金。9月,杨某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查办该案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驻村工作队纪律作风,护航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花垣县深挖彻查全县驻村工作队利用职务便利,在涉农项目资金使用中侵占挪用、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强化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包括“驻村工作队员违纪违法”在内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68条,组织处理72人,党纪政务处分46人,收缴违纪资金220余万元,退还群众资金86万余元。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过程中,开设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箱,运用监督“一点通”、微信监督群等,线上线下广泛搜集驻村工作队纪律作风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线索,严查“蝇贪蚁腐”。

今年8月,花垣县民乐镇两河村7位村民,领到了拖欠达一年半之久的乡村振兴项目工钱。该县某单位干部龙某清在担任该村驻村第一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本该按时发放给他们的务工工资,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线索后一查到底,龙某清最终因驻村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钱被悉数追回。

针对部分县直单位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在驻村工作中存在“挂名式”驻村、“走访式”帮扶等纪律作风不严不实现象,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向县驻村工作管理部门、后盾单位、各乡镇, 下发通报、提示函和纪律检查建议书进行监督,压紧压实责任。今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驻村工作队驻村宿村纪律开展常态化督查,下发专门通报14期,党纪政务立案8人,通报批评39人。

关键词: 清风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