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红十字会第三届“大病救助”公益活动来啦!全市寻找100户大病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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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5月24日讯(记者 陈彦兵) 为切实改善株洲市各县市区因病致困家庭的境况,助力乡村振兴、健康株洲战略发展,构建和谐幸福株洲,株洲市红十字会开展第三届“温暖前行 大病救助”公益活动,重点救助株洲户籍的患有重特大疾病、突发事件致困及其他需要实施救助的特殊人群100户,报满即止。

活动由株洲市红十字会、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主办,株洲五区四县红十字会承办。

活动救助对象为:因重特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人群;因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人群;其他需要实施救助的特殊人群。符合救助对象条件,根据实际情况,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捐赠人有明确捐赠要求的,按照捐赠人的意愿执行。

活动采取集中救助、尊重意愿、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大病患者由县市区红十字会摸底上报至市红十字会审核通过后,分批次予以救助。定向捐赠款项按照捐赠方捐赠金额一次性全款发放给指定救助对象。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列入政务公开范围,在株洲市红十字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在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市红十字会及各县市区红十字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大病救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出现以下情形的,本次活动不予救助:申请人或者家庭其他成员已经接受过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金的;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有其他不符合救助条件的。

申请人申报资料由申请人或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填写,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递交申请表并不代表一定能获得救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通过审批的救助对象名单将在湖南省红十字会官方媒体上公示,请申请人注意查询。申报即代表申请人同意在网上公示所有申请内容。获得救助的申请人或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为红十字会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若申请成功,将会由红十字会或第三方调查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回访核实,申请人应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①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居民户口簿所有成员复印件。③家庭困难证明材料,须提供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相关书面证明。因重特大疾病申请人道救助金的,附具备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等证明;因突发事件申请人道救助金的,附受灾情况和其他相关资料。家庭有低保对象或残疾人的,可提供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有意申请者,即日起请在株洲市红十字会官网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表格,并到所在县市区红十字会进行报名登记,报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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