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头条丨宁远:出台20条监督措施让“三湘护农”有了硬核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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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5月12日讯(通讯员 单明海)春耕春种正当时。近日,在宁远县天堂镇岭脚马家村的一片农田里,该镇纪委干部正在实地查看耕地“非粮化”整治推进情况。此前,镇纪委干部在“三湘护农”专项整治中,发现有村民用基本农田种植苗木后,立即督促镇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整改,保障永久基本农田用于粮食生产。

为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3月以来,宁远县纪委监委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抓手,出台20条监督硬核措施,压茬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县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尽锐出战,围绕责任落实、产业项目、干部作风、农民“钱袋子”、农村集体“家底子”、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的“印把子”、农业“命根子”等20条监督措施开展监督检查。

土地要素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该县纪委监委在深入调研摸排的基础上,部署开展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专项监督。通过查看卫片图斑、个别谈话、实地调查等方式,持续跟进督查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情况,压紧压实有关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县执法大队定期、不定期对乡镇(街道)的耕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巡查,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力确保“农地姓农”。目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8次、立案调查67宗,依法强制拆除非法建筑26处,拆除面积2080平方米,责令恢复整改9个,复耕241.17亩。

在“三湘护农”专项整治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将查办案件与以案促改同向发力。今年2月,该县民政局财务股负责人奉某涛利用职务便利,将银行代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累计挪用上百万元用于其购房、还贷等家庭支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今年以来,共查处问题6个,处理处分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资金167.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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