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选择旅游产品,理性购物依法维权

浏阳市文旅广体局向广大游客发布旅游消费提醒

草长莺飞,杨柳春烟,正是外出旅游的好时节。不过,在旅途中,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不愉快的“风景”。基于此,浏阳市文旅广体局为广大游客梳理了旅游消费提醒,让更多人了解旅游维权知识,为全市旅游市场营造一个良好、文明的环境。

提示一


(资料图)

出行选择要谨慎

一般来说,消费的价格和服务质量是成正比的。消费者应结合旅游质量和价格,充分考虑后选择性价比高的旅行社。同时尽量持有效证件亲自到旅行社或营业部报名,或在值得信赖的平台办理,交付费用后索要发票、行程表等,并请保险公司或旅行社代办、购买旅游意外险。

另外,跟团游出游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如需参加购物或接受自费项目的,必须按照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行社签字确认。旅游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日后纷争,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

一旦发生纠纷,记得及时用手机、照相机、录像机等设备留存相关证据或凭证,游客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提示二

安全游玩最重要

近期天气回暖,外出旅行逐渐增多,报团旅游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书面旅游合同,谨防超低价旅游陷阱;网上团购门票和酒店要留意限制条款,是否需要预约可提前跟经营者核实。

通过网站或票务App购买旅游景点门票时,要仔细甄别网站和App,尽量选择官方购票渠道,不要轻信不明链接或第三方购票渠道;门票转让交易活动尽量选择在正规二手平台进行,关注卖家以往交易评价及信誉度,避免线上直接转账;购票之前要谨慎,对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风险警示、退票退款限制等要仔细阅读,避免财物受损。

各类游乐设施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消费者要根据自身健康状况慎重选择游乐项目;高危项目要购买人身安全意外险,并检查安全带、挡杆等束缚装置是否完好无损、

安全可靠;乘坐前要注意查看游乐设备现场是否有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标志及乘客须知,并仔细阅读乘客须知。

提示三

吃住安全莫大意

外出游玩就餐时,要注意餐饮安全,注意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就餐。

就餐前,要注意餐具是否消毒处理,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不食用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来历不明的食物、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在选购食品时,要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和市场,不采购“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和外观异常的产品。

在外旅游选择住宿时,建议尽量选择星级酒店、经济连锁型酒店、品质好的民宿客栈;入住后谨慎检查房间设施,查看是否存在卫生问题及安全隐患,若有问题及时向酒店工作人员反映;若在旅游网站上预订房间,在下单付款前务必通读预订规则及相应条款,如有疑问拨打商家电话询问清楚,付款后切记保留付款凭证,如有问题可找商家或该旅游网站协商解决,也可直接拨打热线进行咨询与投诉。

提示四

理性购物不盲从

“先交费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模式已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名目繁多的预付式消费陷阱频现,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

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游客需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理性充值。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明确消费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项目、优惠幅度、退卡条件、违约责任、终止服务、转让等细节,不轻信口头承诺。及时核对余额动态,索要充值票据凭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黄金首饰已成为消费热点。黄金首饰一般有足金、K金等品种,品种不同或工艺不同,计价方式也不同。而市面上一般以克计价或以件计价(一口价金),以件计价的黄金首饰一般不以重量为单位销售,只标明销售价格,与传统足金首饰相比,在同等价位条件下金饰重量低于传统足金。外出游玩购买时,一定要多查询、多咨询、货比三家,避免消费纠纷。

提示五

理性维权不过激

在旅行中,若遇到以下情况,游客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协议;旅行社未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或因旅行社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经营者故意或过失给游客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损害游客的利益;导游索要小费或私拿回扣以及其他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可以向旅游质监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了服务质量问题,游客应及时向接待社提出意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调整与纠正,减少损失,继续履约。同时,将所发生的问题向旅游社反映,以沟通、协商的方式,配合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力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消除纠纷。

如果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请保持冷静、注意取证、防止损失扩大,待行程结束后,可以向“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官网“我要投诉举报”栏目、“12301”微信公众号)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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