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头条|花垣县:“纪巡审”联合深挖乡村振兴“蚁腐”
红网时刻新闻 通讯员 吴宗桥 记者王义正 花垣县报道
“见利忘义,一笔资金到个人账户后,不辩公私,挪用于个人经营,然后拆东墙补西墙,企图掩盖违纪行为……”
(资料图)
近期,花垣县“纪巡审”联动办理一起挪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案,在全县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中引起关注。
产业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资金使用更是关键中的关键。花垣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监督,通过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融合,深挖彻查涉农项目资金使用中优亲厚友、侵占挪用、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绘出乡村振兴监督融合的清廉画卷。
此前,花垣县审计部门在对某乡镇主要负责人经济离任审计中,发现县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所时任副所长杨某某,在兼任驻该乡镇老王寨村第一书记期间,有挪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线索。
“县纪检监察机关同审计部门建立了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发现这一可疑现象后,我们及时按该机制进行处理,目的是尽快制止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漏失。”县审计部门负责人说。
今年2月,问题线索被移送到纪检监察机关,“纪审”监督联动,让该干部挪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违纪行为浮出水面。
县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发现,杨某某喜好网上盈利项目,为赚取私利,假公济私,利用驻村期间项目资金拨付到个人账户保管之便,分期用于个人投资盈利,致使项目资金运转不畅。
“青蛙养殖项目一笔资金50万元,他借故放入其个人账户,进账第二天便开始挪用,之后通过东拉西扯退还一部分,剩余资金其在审计后迫于压力才予以退回。”办案人员说。
正当案件加紧办理之际,花垣县委启动乡村振兴领域巡察,根据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议,将该乡镇纳入巡察范围。
巡察组又发现杨某某还存在另一起“挪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行为。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纪巡”监督融合机制提前介入,及时提出固定线索的意见,巡察中期便进行线索移交,鉴于联合监督展现出的强大震慑,杨某某于今年8月投案自首,之后被立案审查调查。
“案件的有效办理,得益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融合,去年我县还制发了‘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的意见”,花垣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巡察前期,纪检部门同巡察、审计部门沟通,互通日常监督情况;巡察期间,及时沟通信息,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告知,纪检监察部门适时介入,提出办理意见;巡察之后,将案件办理、以案促改情况向巡察反馈,确保监督贯通融合、高质高效。
今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纪审”监督贯通机制办理了审计部门移送的涉及县供销联社的2起线索,分别给予2名当事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通过“纪巡”监督贯通机制,接受县委巡察机构移交问题线索16个,实行优先办理,已对26人作出约谈、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
“我们将继续立足政治监督加强纪律、监察、巡察、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严肃查处惩治,让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更惠民利民,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花垣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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