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焦点:此“消”非彼消 株洲芦淞检察帮您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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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0月25日讯(通讯员 肖琼)10月23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医疗卫生是否护生命”的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中,联合区卫健局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

检查人员对店铺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查验、现场监督等方式,对辖区内苗药按摩店、灰指甲店等出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的店铺,是否使用违规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禁用物质,是否注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是否明确生产厂家,产品介绍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是否单独设立消杀产品专柜并标明非药品字样等情形,是否存在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个别药店“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说明书标注与药品类似用语的宣传内容等不规范的问题,多种抗(抑)菌制剂产品存在过期,夸大宣传的情况,不仅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还会误导消费者,延误疾病的正常治疗。还有一些产品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消费者对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以及产品是否安全也无从得知。针对上述问题,检查人员当场向相关人员宣传药品安全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以及违法销售的法律后果。

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及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履职,建议其加大对销售不符合规范消毒产品经营活动的整治力度,大力宣传辨识不合格“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方法,进一步引导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相关行政主管机关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的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纳入工作重点,进行日常检查和跟踪检查。

下一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的原则,持续加强对辖区内制售、经营不合格抗(抑)菌制剂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督,发现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情况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通过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力保障“消”字号产品的市场秩序,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关键词: 株洲,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专项监督